2011年6月26日星期日

我不要胡佳

明眼人看這個題目,就知我是正在反諷。

但作為一個有良知的人,真的不想再有這種人在地球上出現,為何要一個人去承受這種經歷呢?

一個有良好的社會,實在不需要有聖人般的看待一個人,但可悲的是一個政府正正要一個平民成為一個聖人般一樣,這才是讓人悲哀。

一個平民,為了對一些人民的知情權和社會真義,卻落得洩露國家機密罪,一坐要三年多。他只是平民一個,卻落得如此下場。

出獄後,當局又要如臨大敵般封紙條街,美其名又是生怕社會安寧。

每每大家說這些不是時,卻必定有人說「正在改善中,要慢慢等。不能一下子就改好。」

這些都要等?無理入罪都叫要人慢慢等?這是什麼的道理來?

更諷刺是會說,看看「人家出獄了,可見有改善啦。」

如果你不入人罪,又怎會有出獄呢?

胡佳真的不要多一個,更不要有多一個譚作人、許志永,也不需要艾未未罷。

假若有一日這片土地上沒有這種人物,才叫得讓人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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