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7日星期二
是奧巴馬偉大還是美國偉大?
今日看到報紙時見到奧巴馬笑著和內地的中國學生握手,這種握手其實冇咩特別,但留意內地學生的熱烈態度,便讓我想起一個對比。
溫總在英國比人掟鞋,試想想胡主席會否到美國時對學生握手,而當局又敢做呢?
你話我偏見又好,盟塞都好,布殊比人掟鞋,我讚,但溫總比人掟鞋,覺得無禮。
但奧巴馬能夠在中國握手但為何中國國家領導人卻不可以握手?只可以在國內每當有災難才可以握手?每次都見溫總好有愛心走到人民面前,人民又會感激地向佢說道謝。
但奧巴馬卻可以說在全球各地以「明星」般媲美畢比特咁向當地民眾「give me five」大出友好牌章,這種親民作風並不只是在自己國家做到,連其他國家都得。
這是他自己的魅力還是一個國家的魅力呢?
可以這樣說是一個國家造就了他擁有這種魅力和能力,國力和文化促使出現有奧巴馬人物在美國誕生。在白人社會選出黑人總統,建國二三百年,即使近年仍然強烈的種族問題存在,但仍然出了非主流「種族」的黑人總統,這是國家能夠有容乃大的精神。你要說人家做戲,但人家卻是真金白銀民選出來,而非關門自己搞掂。
我國建國主流人民的統治者都屬於北方,近百年唯一一個出到個南方領袖就只見我們的國父孫中山的廣東人士,政治局領導者並不見到以其他種族人士領導。所謂的「少女」族群,即「少數民族」和「女性」都只能當個政治花瓶。
何時會出現一個在香港土生土長,飲維他檸檬茶長大,在修頓球場踢波的港人能夠在中央政治局常委的一員時,我們或者是真正的一個大變革的時代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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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段的確有點意思。
回覆刪除但我會想,看看奧巴馬,看看馬英九,他們混集其他族群背景的身份,比土生土長的維他奶世代,或許更容易為多元文化所受落,亦更代表一地文化之胸懷。
CM,或者你的子女有日都有機會都唔定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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