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在四五年前左右,Blog是剛剛興起,正所謂潮人寫blog,blog成為一個新文化運動,因為這是一種人類文明的一個演進過程,過往不是每人都會喜歡撰寫一些文章,只有作家、記者才會常常寫文章,說實在只有在唸書的時候才會作文,長大後最多都只是電郵往來,寫實在的文章內容,普通人是欠奉的。但是Blog博客的出現則改變了遊戲規則,每人都是作家,每人也是讀者,互動優勢即時呈現,而blog也改變了傳統媒體的手法,連政治上也有影響,至少權霸都會走出來說我有個blog云云。
而寫blog的內容是因為以網頁為版面,所以能夠呈現出較多的文字、圖畫、視頻內容予網民,內容是較為豐富的,也是較多變,但未必是即時性,此「即時性」已經是所謂達到每分秒來區分,因為是互聯網,寫一個blog文章,快也要四五分鐘,如果是可觀性高的長篇文章,寫blog必定超過十分以上,我現在寫這麼長,都差不多用了五分鐘時間。
而由於互聯網時間區隔是要極短來分界線,此外電訊業的發達,微網誌便隨之而出現,最成功必然是twitter為首,facebook緊隨期後,因為很多twitter用家都是透過手機來寫twitter,數十個字便表達其網誌主的用意,時間不消一分鐘或者三十秒,便可以即時發送給其他人,這個速度是互聯網世代的優勢佈局。而這種資訊傳送模式也是過往人類從未見過,因為過往的廣播雖是覆蓋面大,但只能由少數人士掌握資源,並不是真正的資訊大爆發,但是互聯網的模式才是每人的資訊大爆發,可視為核爆。
微網誌重點是字少而取得中心思想,簡而精,當然不是每人寫的微網誌能夠簡而精,也要有撰寫的技巧,正如不是每個人寫宏網誌都如此文采飛揚。
近期微網誌大行其道,當中是因為電訊業的發達,可讓用家達過手機上載到網上發表資訊,而相關的應用軟件亦可在手機上運行,這種配合便能夠誘發出微網誌的興起。
那宏網誌又如何?它當然不會消失,簡而精是重要,但同樣地深度也是需要,這兩類產品服務不會因為其中出現而讓另一種消失,因為關鍵並不是在於技術,而是在於內容的表達,微網誌表達是即時性,宏網誌表達是長幅度的,兩者很難重疊起來,而兩者的對象也會不同。
facebook收購了friendfeed,是要與最大對手twitter大較高下,myspace可謂再沒有能力與後起之秀對決,facebook成為另一個google成為絕對的優勝者。facebook如何與twitter這個專業的微網誌供應者競爭,則是一個很好的商業和科技教材,因為兩者定位好像很似,但其實又不一樣,但兩者必然是利用互聯網的長處來表現其成功之處。
facebook是哈佛學生搞的,即所謂的東岸邦,而twitter是google出身,是西岸邦,美國東西兩岸都可以創造出全球影響力如此大的資訊服務,大家常常要說人家走下坡時,問問自己的國家和社會,有沒有能力造就到這些家傳戶曉的商業產品。
美國之死?還很遠罷。二十一世紀最大的經濟、政治、社會武器,互聯網仍在他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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