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生活津貼變相為全民退保,未免是過於草率決定,隨時好事變壞事。因為退保所涉及除了是政府庫房外和政府的公開支預算,還涉及到社會的制度變化,那應該把兩者分開研究。
此外這津貼的目的是對有需要的長者而非所有長者的需求,目標是兩者不同形群組,要求也並不一樣。
當然政府並不是全完是做對,當中一些微調其實是可以調較,例 產如入息上限是否可以提高。現時有些人會用「衰仔紙」來騙政府,避免再有更多的同類或者類似事件發生,如資產轉移。這便可以提高資產金額較多,減低長者日後百年歸老的憂慮,因為現時物價大幅上升時,連棺材山地價格都上升,十多萬為上限其實很「邊」,此外亦可以隨物價通貨膨脹作定調,亦可以成為其中一個計算因素。
倘若所有長者都可獲長津貼,對政府開支必然是有龐大壓力,因為香港人口老化越高,開支會越大,倘若全民擁有津貼,在社會資源分要上便難以解決,倒不如將有關支出集中於其他服務如醫療、長者退集服務等還有可考慮。
MPF推行了十多年,是否需要檢討呢?或者改變現有方向,實行全民退保,以中央為負責,勞資及政府三方供款,所獲資金作為全民退保之用,其資金建立香港的主權基金作投資,其投資項目除金融產品外,亦可以投資發展風險性範疇並以香港為基礎的產業,好讓香港未來有持續發展之勢,這樣亦變相成為本港產業轉型的基石,以港人資金作產業轉型,其實也屬合理之舉。
長者生活津貼的標目是提供予「相對」貧窮的長者,而非普羅長者,需求對不同,因此無限發放,避免本港在稅基仍窄的基礎下埋下隱憂。如果有限制的話,政府支出是可以保持一個水平,因為以現今的社會情況,理論上現時市民在儲蓄和工作技能上都較昔日工作人士較好的條件,因此對十多二十年後的長者生活津貼的需求未必會擴大,這樣有數得計,而餘下的庫房開支,更有效發展其他社會服務。
由於這次事件的出現,政府和社會也應該是時候討論全民退保,趁大眾有這種心態去想本港未來,也是適合的時候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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