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前,曾經在一份財經報紙寫專欄,那時候正正是2003年,是二十三條準備立法,當時是寫有關資訊科技內容,以往都是一些商業科技、政策有關,好像並不牽涉到政治身上,但那時候二十三條立法,不論對媒體又好,甚至對科技、互聯網行業都好,法例一出,一樣有深遠的影響。
正因為這樣,對於業界的擔心、市民的憂慮,作為香港人,也應該要做一點事,自己的能力是什麼,就是發聲,那時候寫了一篇對於二十三條立法的憂慮及其問題。以往寫文多用筆名,那篇文決定用真名,因為有什麼事,要向自己交待。
最後五十萬人遊行,二十三條沒有立法。
17年過後,這個不安又再次從臨在香港人身上。而這個不安比17年前更甚,是前所未有的不安。過去一年大家每天的經歷,是香港歷史沒有見過,遠超任何時期,但香港仍有媒體堅守陣地,這種堅守不是昔日講下就算,今天的堅守,你講的話,是有上身之禍,可以有日有人上門找你,這種無形的壓力,是千斤之重。
可能普通人或者不是從事媒體行業感受不到,以為這種壓力是自找,「邊有咁誇張呀!!」但當你易地而處,進了這個角色,這份工,你便會深深體會到,並不是講玩笑,是真的拿條命返工。
但是有人仍然願意拿條命去返工? 又真係有!! 點解? 你要問他們,只有他們才可以用真心的心靈來答你。
堅持並不易,講就易,做很難。
請尊重願意堅守原則的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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