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2日星期五

原諒高官但不原諒市民成為香港常態

A「宣誓都搞到咁,分明玩野,對選民不負責任」
B「咁係咪要DQ佢?」
A「更要啦,毫無誠信呀,唔可以原諒。」

A「佢又係衰,明知有僭建就應該一早改左佢啦,搞到依家先整,真係無政治智慧。」
B「咁叫佢下台啦,毫無誠信可言,仲話自己係專業工程師同大律師,仲要專門做過仲裁僭建,分明呃人呀!!」
A「咁又唔好,咁快要佢下了台,比D時間佢,睇下佢係咪真係做唔到野,到時叫佢下台都唔遲啦。」

以上兩段對話,相信你身邊有不少人有這種想法都概念,差不多。前者不可以原諒,但後者卻可以比機會佢。

我地市民比左唔少機會高官,由當年梁先生僭建到陳財致司司長自己新界東北有地又當房,政府一眾以及其支持者一定會走出來話,佢地一時忘記或者無心之失,包容下,原諒下佢啦,如果下下都咁執得咁緊,無人做官呀,香港無前途呀。

但係那些立會議員被DQ,這些人的面孔即時變面,又話要有法所依,要尊重國家,又無誠信云云,總之唔要佢死都不會罷休,絕不原諒。

這種無限輪迴下,生活在香港的香港市民,其實已經見怪下怪,成為香港市態。高官會有一個護身符,就是「忙」、「無心之失」、「一時醒唔起」這種小學雞的理由同市民解釋,就有點像小學生唔記得交功課,想找個借口比老師,就講一大堆理由解釋。

其實高官很小學雞,甚至比小學雞更雞,因為都咁大個人,仲可以講埋咁爛理由,當全港市民是天真嬌咁,以為個個都會信,好Pure好True。

但呢樣都唔緊要,最弊係市民有幾不滿,你都改變不了現實。老實講僭建就更,其實佢知同唔知其實都係無分別,林鄭一樣會用佢,點解?「你咬我食呀!!」

現在形勢比人強,林鄭的勢比起梁先生更有勢,首先是林鄭上場根本是沒有對手,那批泛民原全自廢武功,林鄭遇著百年難得一見的豬一般的對手,當然不怕,你有無見過請敵人去飲,你問問楊岳橋就知。市民經過五年的浩劫,轉左人便覺得可以回一回氣,但事實回不了頭的。自從中共的定調,習上台的強硬,任何人上場都是這樣的結果,只是速度是慢和快,現在林鄭是加快。香港正式步入一直董建華以來一直最期待的政府,就是「強勢政府」,非建制做任何事,其實都攔不住林鄭,因為林鄭俱有梁先生的赤化角色任務,但同時間她有曾蔭權深明政府運作的技巧,在建故宮博物館一戰已知她是政府平日的老油條管理,所以有雙重絕技,老實說習近平真的很放心比林鄭去管治香港,中共絕對可以隻手遮天而不會有任何痛腳甚至不快可言。因為即使有不快,都可以不理市民的態度,繼續做想要做的事情。

鄭若驊當然不是第一個僭建高官,也不會是最後一個僭建高官,而且往後任何高官有什麼錯誤如犯法、違規之類的事情,都可以平安無事,這可以是肯肯定。

香港人真的夠運,有這些高官治港。

電視劇《誇世代》劇情突然講到香港2047年變核爆廢港,講真,以咁樣的社會道德、制度的衰敗速,真的會是預言劇也不出奇。

6 則留言:

  1. 個人愚見
    僭建佢自己受益, 無人受損, 唔知有乜好嬲, 除非你本身同個高官或政府有仇
    HK is not China, 刺痛好多人既心靈, 政見不同既市民, 當然大感不滿
    以僭建比辱國, 拎個橙同蘋果比, 笑話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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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好多事情都係個人受益,咁就可以不理? 事實上這並不只是個人問題,而是牽涉及誠信問題。誠信向來都是人格的一種重要指標。如果唔係,就不用品格審查這回事。留意返張建宗已經作出話要檢討品格審查一欄,這並不是個人利益,而是涉及公眾利益。
    再退一萬步,銀行樓契是否有詐騙,當中銀行隨時因為有損失,這又是否只是單單她的個人利益呢,銀行股東不是有損失嗎。你話一單樓宇買賣唔會影響到銀行利潤,但係如果人人都係咁,咁銀行體系仲要來什麼。
    這並不是一個笑話。
    如果僭建不是問題,唐英年家族就不用要打官司啦。每件安例隨時是日後的指標呀。咁都唔叫影響到民生,唔好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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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理論上, 你可以當佢係一個好嚴重, 甚至係可能會導致香港滅亡, 世界末日既世紀大危機嚟睇
      可惜, 香港可能仍有不少民智未開的廢中廢老 (亦即小弟) 沒有兄台如此高瞻遠矚, 感受不到一個家中有僭建的官員, 會對銀行體系以至香港帶來如此災難性的破壞, 致閱畢閣下的偉論亦只有得啖笑的感覺而己
      你的想法其實我明白, 但以本人愚見, 其實本質上同見倒有人被揭發踩亂拋垃圾, 說成此人將令香港變成垃圾堆填區, 香港衛生體制即將崩壞應該差不遠吧?
      與其空談偉論作眾人皆醉你獨醒狀, 何不放開懷抱了解一下大家為何會 "原諒高官但不原諒市民" 如此反智? 事出其實必有因, 只視乎你是否願意聽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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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如果個個都咁,咁仲要條條例做乜?
    如果僭建唔係啲咩野,鄭若驊也不需要自己有本書專講僭建啦,唔好咁啦,幫人找借口也要合理,咁様好核突架。
    你明自己廢老其實幾好笑,哈哈。
    你肯留言讓有人睇到這些理由,係好正,給個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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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相信有關僭建的條例其立法原意是在安全方面考慮, 而不是作利益方面考慮.
      所以在市區影響很大, 在新界影響較小.
      應該是時候回顧, 也可增加政府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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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其實唐英年間屋係九龍塘,但對待卻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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