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7日星期六

由梁天琦到周庭被DQ看香港人早沒有政治權

電影《地厚天高》有講述梁天琦被DQ,最後用Plan B找梁頌恒出選,電影中梁指出為了入立會做代議士,押上了很多東西,更說賣了很多,甚至說過入到立會的話屎都肯食,但最後都被DQ不能選立會議員。

過了兩年,到周庭被取消資格參選立會議席。當中選舉主任權力之大再次顯現出來。被問及參選者會否被取消時,政府一定說由選權主任定奪,選舉主任的權力之大,原來比政府更大,連政府也沒有指引似的。一個選舉主任可以定奪一個人的被選舉權,現在周庭被DQ,和梁天琦、陳浩天一樣,可謂被削奪了他們的政治權利。

從小久不久就看見一些中國新聞說誰人剝奪政治權利多少年,甚至終身。以為很遠,不關自已事情,原來這麼近,發生在香港,這些年輕人被奪去利政治權利。

如果說是所謂「自決」有違基本法,但是否要用嚴格的條款去看呢?從寬闊層面看,自決不一定是脫離,只是自已決定,但決定也可以有不同的演繹,有如所謂的自由意志,現在連自由意志也不給予你擁有時,這是那種的人民生活方式呢? 這不是人最基本擁有嗎?但原來活在香港,你是沒有資格的。

兩年了,這兩年急速的變化,教人吃驚,心灰,頹喪與絕望,對自己生於斯長於斯的地方感到如此陌生,一直以為正正常常應該人人可以擁有的事情,是可以如此脆弱,易地而處,是你的話?你會怎樣想?

往後有關參選者如何應對呢?司法覆核?Plan B?衝擊?還是全面撤退?投降?還是年輕人不要再為香港做事,香港不值得你們犧牲,因為香港人沒有資格擁有這種福份,港人的自私造就了今天的結果。年輕人向外走,離開罷,人生不過數十年,不要為這個地方留戀,讓上一代人自己吃自己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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