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律政政司司長鄭若驊上任不到二十四小時,便發現她的住宅有僭建物,甚至連她的配偶潘樂陶的住宅都同樣懷疑有僭建物。正常新官上任三把火,想不到她的火可以燒到自己身上,一上任就要同自己開File,都算是官場界一個經典。
如果大家留意,我們的高官一直以來都有一個習慣似的,就是自己的物業都有僭建以及資產問題。先是曾蔭權的碧雲樓,在2011年時發現其物業有僭建,及後拆除。到了2012年特首選舉時,唐英年的唐宮地庫成為大眾爭相報導,當以為對手梁先生身為測量師,應該好守規矩,但事實上原來一樣有僭建,而他更說當時選舉沒有說自己沒有僭建,成為一種經典「double negative」的語言偽術。之後到他的愛將陳茂波,仲更為誇張,除了家族涉及有劏房外,還有於新界東北囤地,及後查詢時還稱只是家族成員,原來是家人。
到了現在新任律政司司長,除了是專業的大律師外,還有她是專業資格的土木工程師,她的丈夫同樣是著名的土木工程師,但原來他們的住宅同樣有僭建物。
如果你話唐英年只是一名官員,曾經經商,所以對專業法律並不了解。那麼身為專業的測量師梁先生又怎會不知道呢? 再到陳茂波是專業會計師又怎會不知道這些商業法規以及稅務關係呢?而認為這些不涉及商業利益嗎?
到了鄭若驊,身為兩種同俱專業的職業,既知住宅圖則,也知道法規,俱土木工程師和大律師資格,居然話買了回來已經是這樣,所以有理由原諒。這種說法說得過去嗎?
我們一眾高官個個都有這種「經驗」,實屬「難得一見」,可以有法不依,然後說「我都唔想架!!」
幸好林鄭月娥在港沒有物業,否則隨時有機會又多一位高官有這種「經驗」了。
不過當認為這些官員在專業和職業操守以及品格都同樣俱有問題時,在這些時刻護航的人士必定會有三部曲出現。
一、護航人士先以不滿口吻(如說不應該這樣,做得不妥,有問題),以圖讓大家認為這行為是不妥扮為有關官員先行引爆。
二、聖人都有錯觀念(看看湯家驊說鄭的行為有錯但可以將功補過),希望大眾原諒有關人士,繼續為市民服務云云。
三、護航人士反罵別人認為是對官員別有用心,認為把事件無限放大(范婦人說鄭只是少少缺點卻無限放大)
這三部曲可謂為了香港高官犯錯下台階的最好套路。原來犯者這樣知錯就當無事發生,如果每件事情都話道了歉就可以當沒有事發生,那麼要法律來做什麼,那麼品格審查和道德品格其實可以可有可無。為什麼高官的要求比其他普通人高,除了是他們可以獲有更高的回報外,那麼責任同樣要高,更加關鍵是這些社會精英其實是一個社會的發展指標,這些指標不只是在經濟、發展上,還要在社會道德倫理上更為重要,如果這些人倫道德墮落,一個社會多有錢都是徒勞。
事實不只是官員是這樣,一些所謂專業人士心態也是這樣,看看盧寵茂在TVB的《講清講來》上對鄭國際在手術時突然離開三小時的事件上,盧認為沒有什麼大不了云云,認為鄭要到私家醫院做另一手術其實是合理,反問如果私家醫生的病人沒有做手術,一樣可以提告,這是一種道理來嗎?如果要提告,那麼在當時公院正正已經開始做手術的病人又可不可以提告呢?如果手術有重疊時間,為什麼要鄭醫生又要做呢?
如果林鄭在批評法律界人士是精英心態,那麼近的鄭若驊、吳國際、盧寵茂的心態,到遠的梁振英、陳茂波的無視法規、道德倫理,這種又是什麼心態呢?
BTW,林鄭,你的家人老公兒子有沒有物業在港? 有沒有僭建呢?好心提一提你。
伸延閱讀
【司長僭建】地庫料達400呎市值近500萬 鄭若驊涉呃近$4萬差餉
【僭建風波】知法犯法? 范太指政治警覺不足:鄭若驊很忙,常周圍飛
曾蔭權拆僭建不道歉
梁迴避僭建5關鍵 封違例地庫未申請 堅稱沒違規
陳茂波:盡量回應議員囤地質疑
如果大家留意,我們的高官一直以來都有一個習慣似的,就是自己的物業都有僭建以及資產問題。先是曾蔭權的碧雲樓,在2011年時發現其物業有僭建,及後拆除。到了2012年特首選舉時,唐英年的唐宮地庫成為大眾爭相報導,當以為對手梁先生身為測量師,應該好守規矩,但事實上原來一樣有僭建,而他更說當時選舉沒有說自己沒有僭建,成為一種經典「double negative」的語言偽術。之後到他的愛將陳茂波,仲更為誇張,除了家族涉及有劏房外,還有於新界東北囤地,及後查詢時還稱只是家族成員,原來是家人。
到了現在新任律政司司長,除了是專業的大律師外,還有她是專業資格的土木工程師,她的丈夫同樣是著名的土木工程師,但原來他們的住宅同樣有僭建物。
如果你話唐英年只是一名官員,曾經經商,所以對專業法律並不了解。那麼身為專業的測量師梁先生又怎會不知道呢? 再到陳茂波是專業會計師又怎會不知道這些商業法規以及稅務關係呢?而認為這些不涉及商業利益嗎?
到了鄭若驊,身為兩種同俱專業的職業,既知住宅圖則,也知道法規,俱土木工程師和大律師資格,居然話買了回來已經是這樣,所以有理由原諒。這種說法說得過去嗎?
我們一眾高官個個都有這種「經驗」,實屬「難得一見」,可以有法不依,然後說「我都唔想架!!」
幸好林鄭月娥在港沒有物業,否則隨時有機會又多一位高官有這種「經驗」了。
不過當認為這些官員在專業和職業操守以及品格都同樣俱有問題時,在這些時刻護航的人士必定會有三部曲出現。
一、護航人士先以不滿口吻(如說不應該這樣,做得不妥,有問題),以圖讓大家認為這行為是不妥扮為有關官員先行引爆。
二、聖人都有錯觀念(看看湯家驊說鄭的行為有錯但可以將功補過),希望大眾原諒有關人士,繼續為市民服務云云。
三、護航人士反罵別人認為是對官員別有用心,認為把事件無限放大(范婦人說鄭只是少少缺點卻無限放大)
這三部曲可謂為了香港高官犯錯下台階的最好套路。原來犯者這樣知錯就當無事發生,如果每件事情都話道了歉就可以當沒有事發生,那麼要法律來做什麼,那麼品格審查和道德品格其實可以可有可無。為什麼高官的要求比其他普通人高,除了是他們可以獲有更高的回報外,那麼責任同樣要高,更加關鍵是這些社會精英其實是一個社會的發展指標,這些指標不只是在經濟、發展上,還要在社會道德倫理上更為重要,如果這些人倫道德墮落,一個社會多有錢都是徒勞。
事實不只是官員是這樣,一些所謂專業人士心態也是這樣,看看盧寵茂在TVB的《講清講來》上對鄭國際在手術時突然離開三小時的事件上,盧認為沒有什麼大不了云云,認為鄭要到私家醫院做另一手術其實是合理,反問如果私家醫生的病人沒有做手術,一樣可以提告,這是一種道理來嗎?如果要提告,那麼在當時公院正正已經開始做手術的病人又可不可以提告呢?如果手術有重疊時間,為什麼要鄭醫生又要做呢?
如果林鄭在批評法律界人士是精英心態,那麼近的鄭若驊、吳國際、盧寵茂的心態,到遠的梁振英、陳茂波的無視法規、道德倫理,這種又是什麼心態呢?
BTW,林鄭,你的家人老公兒子有沒有物業在港? 有沒有僭建呢?好心提一提你。
伸延閱讀
【司長僭建】地庫料達400呎市值近500萬 鄭若驊涉呃近$4萬差餉
【僭建風波】知法犯法? 范太指政治警覺不足:鄭若驊很忙,常周圍飛
曾蔭權拆僭建不道歉
梁迴避僭建5關鍵 封違例地庫未申請 堅稱沒違規
陳茂波:盡量回應議員囤地質疑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