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4日星期五

人家立《反蒙面法》但同時人家有民主制度

港政正式以緊急法立《反蒙面法》,香港正式進入專制獨裁社會政權,已經回不了頭。港府今天更係威係勢出整個港府管治團隊,但走出來個樣個個死老豆咁款,這種所謂的勢,實在更惹人反感。

當中李家局長時常提到「反蒙面法」在會上提到很多國家都有成立《反蒙面法》,利用這個借口來支持港府的決定。但事實上,這種偷換概念是非常錯誤,也誤導,是需要嚴正指責。

港府成日講民主國家有《反蒙面法》,但要知道人地有普選,咁香港有冇呢? 點解要講明普選這個要點,因為選出來的首長、議會都是獲得選民的授權,即是眾人的認同,社會大眾所接受,但反觀香港的選舉制度被扭曲,單是行政長官並非民主制度產生,這種選舉制度下所推出的法案,並不是大眾社會認可時,如何能夠服眾便是一個懷疑,root cause都出問題時,如何處理往後的立法程序,因此往後的立論基本已經不成立。立法是有程序,但程序未能夠彰顯得到公義,這已經是一種惡法。

此外李家超嘗試將示威人士作為這個法例的始作俑者,推波給他人。倘若認為這個邏輯是合理,那麼沒有逃犯條例,也不會有這麼大型的示威活動,誰是真真正正的root cause,實在不言而喻。港府不嘗試去解決最根本的問題,反之只嘗試去治標,從不自本,只會使我們的病越見嚴重,香港情況難以駕馭。

今天不論港府和中共,都不願意去面對核心問題,只抓著他們認為所謂的重點,並且將此堵塞,從不疏理,不明白大禹治水,就是疏導瘀塞而不是一直建立堤壩,反之有天堤壩崩塌,這個災難是難以估計。今天的香港社會其實巳經不只是影響到香港本身,而是影響著中國大陸自身的問題,當中不只是經濟,還是體制的無形影響。中共還用新疆方式打壓,套用到香港當中,並不可行,每一個地方在文化、制度、國際地位都不同時,硬套用,就會出現錯判。

今天的《反蒙面法》將會是《逃犯條例》後另一條讓港人反彈,往後的局勢,更加多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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