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6日星期四

鄭麗瓊被告進入以言入罪時代

鄭麗瓊昨晚被捕,很多人在看網上直播,深感擔心,及後警方以《刑事罪行第九條第十條》入罪,是煽動意圖入罪。這條例很久沒有使用,是自九七後首次引用條例。第九條內容還是使用「女皇陛」字眼,可見這條例都頗為過時而沒有人留意。這次入罪是由於鄭曾在網上發佈有關警員資料有關,因此警方便昨晚入屋拉人,仲要成十個警員拉人,如此緊張、大陣象,以為在捉一名極度重犯。

九個月以來,港人沒有贏,大家靜下來後,現在開始清算。當中除了抗爭者被清算外,還有是現任的區議員。政府對此當然說明不是政治打壓,一定說是依家辦事,但每一個極權國家、政府,總不會說自己政治打壓這麼天真嬌罷。如果鄭因為網上言論便叫做煽動人家,那麼每天全球任何人士也可能入罪了。選擇性執法不是今天開始,過去九個月,大家有眼見,只是現在問題擴大至利用一些根本已經過時的法例去捉人,實在無所不用其極。執政者要走到這一步,林鄭還說自己在聆聽市民聲音,仲在人面前喊,真的是無恥到一個點。如果鄭麗瓊都有罪,早兩日有勢力人士也鬧林鄭,這又是不是可以入罪呢?

一個人網上言論會有十個警員上門,不消一兩日即時拉人入罪,效率之高,無出其有,但721經過八個月,有相有畫面甚至知道姓甚名誰,但都仍然有人逍遙法外,反應之慢,讓人髮指。

「以言入罪」是一個社會倒退的徵兆,香港從來都著重言論自由,倘若連言論也被入罪,香港的基礎是完全崩潰,你或者說每說一句要負責,否則就無法無天,但如果根據其罪行,是否真的會煽動到人家呢? 無限上綱上線,這是當年文革的最常見現象,想不到過了差不多半個世紀,這個情形又再次於香港出現。香港人無經歷過文革,幾十年後,文革正式上演,而且比昔日更甚,因為互聯網言論眾多,使用者也多的時候,那麼等於任何人都可以中招,並不是當年文革入罪多時知識份子,今天隨時是樓下黃伯、隔鄰陳太和你自己。

武肺疫症已經讓港人陷入不安局面,但港府好像唔得你死咁,再加多腳,這種心態,就是趁你病攞你命心態。

如果大家唔團結,唔站出來,永遠都是做地底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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