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2日星期二

在農曆新年尋找酌情權

今年農曆新年好像長了一點,可能是一連五天公眾假期,過往初四咁既樣,今年就變了年初五咁既樣了。
今天晚上走到旺角西洋菜街,時間是大約十二時左右,但依然人頭湧湧,燈火通明,猶如維園花墟年宵市場搬到西洋菜街一樣,這裡有大量小販與遊人,擺賣和購物,好不熱鬧。以往這條街在晚上時分都是行人專用區,但是到了深夜又會回復正常,讓車輛正常出入,但這幾天卻換來了一個夜市,確實是意想不到。不知何時的新年有了這個夜市,作為新年旅遊節目,其實是不錯,特別是年初二,煙花放完,尖沙咀區開始解封,遊客離開,還有時間,便可以再到旺角一聚,也是一個平民化的節目。

但請不要旅發局和政府又大鑼大鼓搞什麼活化,因為每每活化就一定「瀨野」,請遠離九丈遠。

據知深小步都有類似的情況,而且是有熟食的,又挺有趣。

以前新年由初一至初三駕車的可以泊車到街邊,也不會被抄牌,因為是希望方便市民,雖然不是明文規定,但也屬於一種非官方的規定,是人與人之間的一種默契。可是近年泊車的車輛越來越多,其實是的確會有出現阻塞交通的情況,因此近年在這些日子,都開始不準在街眅泊車,否則會作為違例泊車論。

從上述兩種情況,前者有給予方便,後者則開始相對上嚴謹處理。但兩者其實都是有違現行的條例,但為何又有兩種不同的做法呢?

那我們(整體社會包括政府)的確是需要大家去平衡如何使用酌情權的方法,前者擺街,雖有阻塞,但是時間上其實也不是很多,此外也是延續行人專用區的時間,基本上交通阻礙也會預料之中,此外桂林街方面,雖然有報導食環處曾經阻礙,但最後因人群壓力而散去,這些舉動,我們當局大可以使用酌情權來衡使法令。一年當中也只數天,而這些區域也不是主要為住宅,屬消費區,以「相對」的擾居民也會是較低,「放生」也是情有可原。

至於後者的泊車告票問題,那相信是近年亂泊車程度過份,因此警方便要嚴謹執法,那這方面相信市民要有一種自我約束和公民責任行為,這樣才可以讓警方重新出現有酌情權,否則警方只會嚴格執行的權力。當然一些地區倘若沒有真正的阻街,警方也確實無謂在這些日子上做工夫,因為大家都知道條例的規矩,通行方便其實也是一種懷柔政策。雙方的平衡確實可以讓社會和市民有更開心的日子。要知道過了這些日子,市民必定會回複正常,實在不用擔心會出現亂泊的情況。

農曆年是華人社會的傳統節日,當中人和關係是這個日子最重視的,在這些日子當局使用酌情權而市民亦懂得公民的責任,這種互動關係便可以發揮到當局最期望的「和諧社會」。

在西洋菜街上,除了是擺賣外,還有人幫途人拍黑白即影即有照,還有人在即時的繪畫,他畫的是電影主題畫,那位畫家說上面那幅的要用二十多個小時,下面那幅的要六十多個小時,其畫功很細緻和精美,真的很神似,這刻讓我想起昔日大型戲院所掛的電影海報油畫,也是一件普普藝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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