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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聲明以上標題並不是針對梁振英,而是留意到大量政客都是同一種的模式去面對群眾,當然包括梁在內。
一、首先走出來否認任何對自己不利的事情
二、直到有証據,便出來認錯,但罪不在自己,只是應群眾要求
三、再有更深入証據便真正承認錯誤,並強調真心道歉
四、有人抬橋說這些事情並不是什麼重要事件,實在不需要無限放大
五、由於事情不見得有人認真看待,想含糊過骨,民眾再持續不滿,便會把一些人同類似的情形,拉別人落水,以表示自己並非首位,也不是最後一位,所以不必要的嚴荷
(P.S.要能夠營造到這種氣氛,首先是需要有他人協助,如支持者、關聯人士、官員以及媒體的資助,這樣多方面的挾持手法,最後是可以不了了之。)
這種政客面對群眾的模式,傳頌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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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自我防衛機制,我的學生最常用頭尾兩項。
回覆刪除校長
刪除再加上有你教導,他們可以成為未來政客甚至特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