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4日星期五

要錢還是要公義的電盈一課

電盈種票案暫時告一段落,上訴庭對小股東得值,小股東喜出望外,第二日電盈大派八十八億,可謂盡派,而股價也即時下跌13%反映私有化不成功,小股東贏了官司,輸了錢。

如果你是股東,你會怎樣想?
一、要錢唔要貨,比澤楷算數,一乾二淨。
二、同佢死過,橫掂個價都咁賤,一於玩到底。

如果你是局外人,你會怎樣想?
一、支持小股東,因為要公義。
二、支持電盈,因為看財技的出神入化。
三、兩邊都支持,等睇戲,因為唔關自己事。

這次官司贏了,可以看到你自己的心態是如何取捨,而心態是要重自己的私利出發(自己的角度)。有人說這是法院彰顯了公義,是件好事,其實這只是因為這會成為案例,日後有咩同類,有法可依,等大孖沙唔會咁狼,大家搵啖飯食下都好,唔駛食晒。背後的公義其實都只是利益二字。
倒轉頭,眼見現行電盈其實的價值不值一晒,沒有前景,為何還要眷戀它呢?買股票其中一條就是不要和股票成為結婚,情人是最好的。一結婚就成世,在股票是沒有可能。畢菲特都是有出有入,只是其「情人」拍拖(持貨)較久而已。眼見未來如此差,倒不如分手,拿回「掟煲費」,總有點落袋,然後重新搵個件好過,如中移動等新老婆都得架。何解要攬住個冇用的另一半呢?

從公司管治看電盈的行為的確是有不當,因為沒有責任心,只是想玩財技在市場拿錢,但這就是資本市場的遊戲規則,適者生存,即使如此劣行,但就是仍然可行。小股東拿了1.3元利息,但電盈的未來會更差,因為本港電訊市場已經開放,而該公司在電訊發展亦沒有進展而走出去拓展海外,作為一個地區電訊公司,利潤不能大幅提高或者有任何增長。唯一增長就是補地價將電機基樓建成商廈,但最後亦偏離本業,形成惡性循環。

科網潮原是夢,只是科幻夢。

2 則留言:

  1. 如果只為利益,小股東的第一步己經係輸家;但電盈處理私有化手法(雖然這手法曾在腦海出現過,但電盈卻有能力"made it work"...不應該讚...)卑劣...愚弄小股民!!實在太無道義!
    香港之所以係香港因為我們還有用法制可以助自己尋求"公平及公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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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是電盈的一個小小小股東, 那些投資金錢一早已被陰乾得有等於無,我已當written off了, 同佢死過又未嘗不何, 呵呵~~ 當然仍有大量股票在手的股東, 又未必係咁諗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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