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坐地鐵,由於假期,所以人特別多,乘車途中,有兩位年長的婆婆,剛剛入到車,這時坐在坐位的人便叫婆婆坐下,其中一位是港人,另一位是印尼人。
地鐵近年常會在車廂上標貼廣告鼓勵乘客讓坐予孕婦、老人家、傷殘人士或者帶著小朋友的婦女。並且在坐位最則邊的一兩個會顯示著讓坐的標語。平日有孕婦或見老人家,乘客都很禮讓予他們坐下,這種舉手之勞其實是一種公民美德,實在應該鼓勵。因為真的有需要讓坐予他們。
在這方面,香港和台灣及日本則有點不同,台灣和日本會有一些特別坐位,是顯示出專門給予這些有需要人士坐下,顏色上更有標記,而且有位而沒有需要人士坐的時候,也不會有人坐下。或者大家的心態是,萬一有需要的話,便可以即時坐下而不需要讓坐,但香港則有點不同。可能是港鐵的非繁忙時間也很繁忙罷,所以有空位坐下反而是一種利用資源的概念,免得更擠迫。不過也建議港鐵那些位置其實可以用一種特別顏色來顯示,這樣便更能清楚地反映出有需要人士的服務要求,而且也不是要需有坐位,只是一兩個,也不為過。
下車後,到銅鑼灣,見到一對情侶正在很大聲地鬧交,但我望一刻秒,我便知道很假的吵架,男的說話語塞,明顯想著背台詞,女又交不到戲予男。這時我再望地下,又是那些戲量之類的街頭實況劇。
這些劇目,在旺角、銅鑼灣很多,而且持續了好幾年,真的感到討厭和可笑。
可笑是所謂的創意,都幾年啦,這些吵架罵港女還有市場價值?能否再想一些創意互動的劇目呢?如果這些叫藝術,那每天每日周圍都有吵架而不見得有什麼藝術含量價值,實在不需要重複又重複還要是無戲味的戲量。
討厭是這些所謂的反映現實,美其名是想看途人的反應,但這些反應有何社會反映?如果是起初的一兩年,還說得過去,因為當大家不知道時,可以作為一種行為藝術的態度,但是現在都過了好幾年了,這些反映都其實在youtube、口傳、真實體驗地見過,已經見怪下怪,實在很難成功地行為藝術,是有點阻礙藝術似些。
此外也是一種變相狼來了,途人見得多變麻木,以為每每是這樣必定是做戲時,那真的出現真實的情況時,又可能錯過了一些潛在解決問題的契機,更甚是磨滅了人們的同情心和關心。當然這些街頭劇是可以自由地表達,因為這是言論自由的地方,他們怎做,也不應該阻止,但是作為一個創作人,是不是開始想想新思維呢?很悶罷。而且也是檢討時,因為這種藝術已沒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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