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5日星期三

蘋果的偽善

近日Steve Jobs說了不會讓Flash在iPad上運作作出了解釋,詳細內容不在這兒重覆,他指出的理解是如何紮實,歸根究底都是商業決定多於技術決定,技術的取向只是門面,核心的利益關鍵才是重點。

Flash在網上的播放器市場上是絕對佔大多數,單是youtube、土豆等網站都是利用Flash播放器,蘋果播放器最想見只能在一些荷理活電影的官方網站才會見到市佔率較低。而使用的取向,是基於市場的需求決定,當中原素是包含了技術取向和用家取向。

iPad要能夠成功在電子產品資訊上佔席位,軟件供應是第一大賣點,而越大的軟件便可以支援用家的購入iPad意欲的良性循環。所以能夠在控制到用家的取向便能夠主導,而基於iTunes平台是唯一的供應台,而所有軟件都需要蘋果上開發,這便限制了其他發者的發展機遇,而往後軟件發展未來,都會由蘋果所操控。這情形有如個人電腦在微軟手上的類同。

在商言商,打擊對手自己自肥是無可厚非,在自由經濟環境下如何壓倒對手是有千百種的方法,但蘋果卻很偽善,又要賺錢又要清高?很扮野。提出的解釋都只是公關上的門面,實際是關乎每年十億美元計的軟件市場。

Flash由於基礎客戶龐大,開發者又多,其畫面的流麗度其實就是近似iPhone的應用,若果蘋果開放平台讓Flash進駐,那就於幫人掘井,蘋果向來業務方針都屬於專屬技術範疇發展,所以不會給Flash任何機會。

而反觀Google則表示會支持,這也是商業上的考慮,由於Google角色的是互聯網起家,技術向來都是以包容、百搭、開放為大前提,而且蘋果有自身的開發系統和技術時,Google則需要拉攏龐客戶的合聯盟對抗對手,Adobe便是重要的伙伴。

蘋果的iTunes平台,其實並不公開,軟件是必需要在這系統上才能安裝,美其名是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但卻是握殺了開發用家的自由。在Linux上、在Windows上,可以安裝N種軟件,不用要透過什麼market系統,只要合符平台便可,這比起蘋果更自由。

作為一個消費者,實在不想必要在iTunes上才可以下載服務(jailbreak除外),真的很不該。

伸延閱讀
蘋果被反壟斷官員盯上?也難怪會有Flash那篇文章

4 則留言:

  1. Well, you may want to read this:
    http://www.forbes.com/2010/04/30/apple-adobe-flash-technology-microsof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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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實用唔用flash,選擇權理應在用家上。但在商言商,自然要進行封殺。

    adobe未來能否保持rich application的地位,要看自己本身的技術能否吸引用家,而不是平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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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買個ipad上facebook種唔到田開唔到餐廳,完全不合乎用家的基本要求!!絶到需要抵制這種壟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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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豬頭butabuu
    嘩,咁樣好影響你生計喎,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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