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9日星期六

那些年玩ICQ一同看叮噹

如果還說那些年,的確是很OUT,因為票房去到十大,踢走色戒成為香港最賣座的普通話(國語)電影,甚至說有力挑戰功夫,那就要等等和看看。

正因為那些年,突然間社會上特別是網上很流行話當年的潮流,說起讀書時的生活、著什麼品牌服裝,有如回顧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一樣。

但最意想不到,便是居然ICQ翻生,也是因為iPhone的威力所賜,ICQ這個有如中古時代的科技物般近期火熱起來,各人都嘗試將自己那時候的ICQ Number找回,但相信不少人都會忘記,甚至被人Hack走,科技是一日幾光年,其實ICQ也只是十年前的光景產品,但已被列入文化遺產一樣。但更諷刺的是,現在ICQ的擁有者,母公司是DST,而國內最大互聯網公司騰訊則持有約百分之十的DST,這即是說其實間接上也是持有了ICQ,還記得OICQ嗎?那便是現在QQ的前身,也就是A貨ICQ,十年人事幾翻身,現在倒轉來成為了人家的娘親(甚至祖母)。

而不到三數日,最新的懷舊變身,是日本豐田的廣告,將六七八十年代港人其中一個最龐大的集體回憶叮噹(現叫多啦A夢)推出真人版,更意想不到是居然找法國著名演員尚連奴飾演叮噹,這絕對是惡搞和一次有趣的變奏。

想到這裡,其實我們港人同樣有很多那些年成為另一種的回憶演奏,老土些就是我們的集體回憶,香港84、成語動畫廊、HKFLASH.....。同樣有趣地仿效推出不同形式的服務與創作產品,也是二次元產品。

不過可能這個構思未必可以實行,因為近日版權條例遇到阻礙,版權修例不豁免惡搞,議員陳鑑林更表示做人要原創而對二次元創作是種不恭敬的行為,實在是用心良苦,他為原創作的捍衛實在讓人感到一毫子的尊重,仲唔要敬禮?

雖然條例成立後未必是針對網民,或者特意是對惡搞作一種限制,但這就是種緊扣的詛咒一樣,有如有一把刀就是在你頭上,只是暫時沒有跌下來,但對創作者來說,其實已經是一種無形的壓力。

如果香港連這些丁點創作空間都沒有,香港的確是二級城鄉,城管絕對是整個城市的權力中心。

伸延閱讀
版權修例不豁免惡搞 議員憂扼殺創作

Anti-piracy bill meets Web-freedom backlash



2 則留言:

  1. 叮噹可以成為誇世代回憶,相信都冇乜其他野可以做到。

    回覆刪除
  2. 版權修例不豁免惡搞!
    不明白為什麼要修例?
    如果原創人不追究,應該沒有問題。
    如果原創人追究,一是侵害版權(有刑事及民事責任),一是侵害名譽。侵害名譽多數是民事指控。現有法例應該足夠。

    可參考香港著作權法制-http://www.copyrightnote.org/crnote/bbs.php?board=5&act=read&id=6

    回覆刪除

LinkWithin

Related Posts with Thumbn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