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8日星期二

施君龍的大搖大擺與談雅然的默默耕云

記得小時候讀書說記大過是很大問題,因為會跟你成世,讀書升學都有影響,所以不要行差踏錯。當然這是大人對小朋友的一種警惕,要小孩不要做壞事。但是如果真的犯了刑事罪行,的確是會影響日後的人生在社會上的發展,其中移民便是一個挺大的影響。所以叫大家不要犯事會對將來前途有莫大關係,到外地移民、升學便是例子。

但我們政府以及中央卻異常的寬宏,在入境處縱火案中的被告施君龍,原判終身,後判八年,最後沒有回到原居地,但最後成功透過單程証審批獲取香港居港港權利。相信全世界香港是少數可以給予一個在自己當地地方犯了極為嚴重罪行的人,仍然可以獲得當地的居留權利,成為當地的一份子,真的是非常之包容。但說真心話,這種包容實在不能容,不知道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錦光及爭取居港權人士林小星的家人有何感想?你說可以給予自身機會,但這些機會不一定要由在港成全。阿蓋達犯人也不會留在美國,你或者說他並不是阿蓋達這種級數,但如果縱火讓人死亡都不算,同樣是自殺式要脅,那算不算是呢?

當大家說大陸居港人以及自由行影響本港生活環境時,而有本土派示威致分裂族群等等罪名時,左翼人士以及官員說要包容,請大家說說談雅然這位女生,問問大家聲討施君龍這類人而有沒有同時間在聲討談雅然呢?這位女生當時政府沒有給予居港權,上訴失敗,及後獲單程証來港與她的家人同聚,她更在港大畢業成為一位保護動物權益人士。

兩位同時因居港權而出名的人,但對香港的態度卻大為不同,從施君龍行為,是不會認為香港是給予他一個好機會,反之是一種報仇式行為,還說歪理叫人做英國走狗,以這種想法,更感覺來港是為了補償他一直在牢中之苦而不覺得自己的行為給予反醒。當年給予團聚卻換來亂了香港秩聚,港人怎會認為應該給予一位犯了嚴重罪行的人應予原諒,包容也應該有程度,而不是盲目地去包容所有,當中包括這位人兄。

說本土派是法西斯的話,因為很容易說,因為大愛是很容易講,原因是沒有什麼成本可言,大愛包容是如此的廉價理想,只要你有把口便可以說出這句大愛包容,其中一個原因是自身沒有去感受,你能夠有樓住,而沒有得住劏房,租食高居不下而不知大量大陸資金高了樓價,

人們不是耶穌,這種大愛是極難成全,這是認清事實,口號化的理想大愛也應要看看實際環境才能達成。至少很難認真地包容施先生這類人士,恕自問很小氣。因為感同身受,易地而處,當天被火燒西無辜犧牲的人們,實難以原諒這種行為。

爭居權女孩長大了談雅然:民意可改變世界

2011.08.28 - 居港十年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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