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2日星期二

新界僭建體現欺善怕惡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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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無線電視劇大時代當中,丁蟹常說一句話「人善人欺,天不欺」,他說天地有公理,但戲中丁蟹所做的全是歪理,是戲劇中的諷刺。

在我們香港社會當中,真實是「人善人欺,平民可欺,暴民不欺」,是我們政府的金句。

元朗大大棠荔枝園有違規建築,多年來一直都沒有清拆,明顯是執法部門不力所致,現在林鄭說要解決新界違規建築問題,所以大棠荔枝園便需要解決。

可是政府有關部門以及配合他們的警方,亳無說服力,更是毫無能力。要導致有搬運車被毀壞,卻沒有人被拉。

村民的暴力行為,絕對有圖有真相,有人衝向執法人員前面,卻沒有丁點警員有維護。執法人員的人生安全,絕對受到威脅。

人家喊打喊殺,警方就即時腳軟,一點行動都沒有,最後執法部門,無功而還。顏面何存?

但很相信當局是不會當一回事,還會繼續拖下去。

警方這次行動和過往對待平日示威人士是極度完全的相反,他們是「極度克制」,友善親和,警民合作。但是有刑毀汽車,執法人員被威脅。

平日示威人士遊行,警方如臨恐佈襲擊般介備,高度設防,什麼最先進型武器的軍備都盡出,警員嚴陣以待並以強大武力對待「無屎尿」「無棍棒」「無威嚇」的平民示威者。

這是一個什麼的標準去界定呢?

如果訪問曾偉雄,他會以有以下的說話

「我們警民合作,因此需要顧及村民的安全(心想可以不理示威人士性命)。」

「我們有既定程序才使出相對應的行動,因此這次行動沒有必要(屎淋尿瀨喎,唔驚有假,但示威人士丁點武器都冇,做野易過借火,所謂取易不取難)。」

「我們會要求市民嚴格遵守法例(村民除外)。」

欺善怕惡,正正在我們的警隊中體現出來,發揮到極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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